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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瓯慈[2022]24号关于开展2022学年瓯海区“我要圆大学梦”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22-07-04 来源:慈善总会 字体:[ ]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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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慈善分会、慈善工作处、慈善工作室,各相关高中:

为贯彻落实《慈善法》和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》的有关精神,根据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助学慈善信托合同》(合同编号:WX-SD-202222002-001)和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助学慈善信托补充合同》的要求,进一步做好慈善助学工作,帮助更多寒门学子圆上大学梦。现将2022学年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慈善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资助范围和对象

() 资助范围

1. 瓯海区户籍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;

2. 非瓯海户籍,但从瓯海区域范围内各高中毕业,且父母长期在瓯海区居住、工作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;

() 资助对象:

1. 孤儿;

2. 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;

3.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子女;

4. 优抚对象家庭困难的子女;

5. 因父母重大疾病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;

6. 单亲且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;

7. 因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;

8. 符合资助范围第2条的家庭困难新居民子女,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、或在瓯海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。

() 其他对象:

符合残联资助条件(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且户籍在本区(包括因就学外迁)和持有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《困难家庭救助证》或《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》的残疾人子女)的大学生向各街道(镇)残联申报。

二、助学形式、金额、助学金发放

() 助学形式

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委托温州市瓯海区慈善总会、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设立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助学慈善信托》项目,并根据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助学慈善信托补充合同》的要求,由区慈善总会向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募集资金,结对助学,在社会力量结对不足时,区慈善总会从救助资金中予以补充。

()助学金额

每位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助学金;由社会结对的个别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生,按结对人的意愿确定资助金额。

() 助学金发放

助学金由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统一汇至学生或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中。

三、申报程序和材料

() 申报程序

申请助学的大学生可登陆“瓯海慈善网”(http://ohcf.ouhai.gov.cn)慈善公告栏目下载助学申请表,按要求填写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慈善助学申请表》(附件1),由社区或村慈善工作室签署意见并盖章,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区慈善总会救助部。

() 申报材料

1. 大学新生申请助学,需提供低保、低边、特困、因病因灾、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等证明材料并附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农商行银行卡等材料复印件;

2. 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突发特殊困难申请助学的,除提供第1条规定的材料外,还需提供上学年度成绩单和学籍证明;

3. 慈善助学采取每年申报的办法:上学年度已助学的在校大学生,如下学年度再次申报,只需填写《瓯海区我要圆大学梦慈善助学申请表》,不再需要社区、村签具意见和盖章,但必须提供上学年度成绩单;

4. 我要圆大学梦慈善助学活动中受助的大学生,符合《瓯海区慈善成才奖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的(见瓯海慈善网”“慈善法规栏目),可申报慈善成才奖,并填写《瓯海区慈善成才奖申请表》(附件2),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2022810日前向区慈善总会救助部申报,在此时间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,可先行申报,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,补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即可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 各慈善分会,各社区、村慈善工作室,瓯海区域内各高中要做好宣传、调查摸底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申报上报等工作;

2.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,以认真、细致、公开、公正的要求做好慈善助学工作;

我要圆大学梦活动联系地址及电话:瓯海区慈善总会救助部(景山街道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十楼1009)联系人:温炯联系电话:88596322邮箱:353684935@QQ.COM

瓯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 联系人:周建东 联系电话:85255851

 

附件:1. 瓯海区“我要圆大学梦”慈善助学申请表

2. 瓯海区“慈善成才奖”申请表

 

 

 

 

温州市瓯海区慈善总会  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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